監管問答:電梯安裝是否需要配備特種設備焊接作業人員
5月5日,有網友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網站公眾留言系統咨詢,電梯安裝是否需要配備特種設備焊接作業人員。市場監管總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局給予了答復。
問:根據TSG Z6002-2010《特種設備焊接操作人員考核細則》第3條規定“從事下列焊縫焊接工作的焊工,應當按照本細則考核合格,持有《特種設備作業證》……2.機電類設備的主要受力結構(部)件焊縫、與主要受力結構(部)件相焊的焊縫……”規定和TSG T7001-2009 《電梯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規則》附件A 3.6導軌第(2)條規定“導軌支架應當安裝牢固、焊接支架的焊縫滿足設計要求,……?!?/p>
請問:1.電梯安裝既然存在焊接作業項目,是否需要配備持證結構焊作業人員;
2.電梯導軌和導軌支架(在電梯非正常運行時,如:鋼絲繩斷裂安全鉗和其它保護裝置作用時)是否屬于機電類設備的主要受力結構(部)件;
3.根據即將實施的新《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認定分類與項目》,電梯安裝不再需要持證作業人員后,焊接人員是否需要配備和持證。
答:新許可目錄中已明確,安裝人員不需要取證;根據《特種設備焊接操作人員考核細則》,從事機電類設備的主要受力結構(部)件焊縫、與主要受力結構(部)件相焊的焊縫焊接工作的焊工,應當取證;電梯導軌和導軌支架屬于機電類設備的主要受力結構(部)件。
注: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局,擬訂特種設備目錄和安全技術規范;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的生產、經營、使用、檢驗檢測和進出口,以及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、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;按規定權限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并進行統計分析;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;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、作業人員;推動特種設備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廣應用。